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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届贷款毕业生做毕业确认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5-05-23     点击量:

各贷款毕业生: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1]21号)精神,获得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毕业前需要办理毕业确认手续。请2015届贷款毕业生(名单附后)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更新个人信息,发起毕业确认申请。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在系统上复核学生发起的毕业确认申请,完成毕业确认。

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是国家开发银行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开发的用户为学生的系统,登陆方法为打开IE浏览器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后点击“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或登录内蒙古师范大学助学贷款网站(http://zxdk.imnu.tupianbb.com/)后点击“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链接。有两种登陆方式:一是身份证登陆,密码为出生日期8位数字,如果密码错误请与当地旗县学生资助中心联系初始化密码;二是登陆名登陆。

毕业确认的主要目的是告知贷款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借款利息由政府财政负担,毕业后的借款利息由贷款学生自己负担。要从毕业当年9月1日起,按约定足额偿还借款本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未按约定足额归还借款的,将根据逾期本金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借款利率的130%。毕业后第三年起,应按年偿还本金,每年需偿还的本金按等额本金方式计算,具体数额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

通过毕业确认,使贷款学生认识到必须遵守在借款合同中做出的陈述和保证,如有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贷款信息将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如发生不能按期足额偿还贷款等违约事项,您的违约记录将记录在征信系统中。会影响您的诚信记录,今后在办理信用卡及房贷、车贷等各类贷款时也会有不良影响。

附: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2015届毕业生名单

学生工作与就业指导处

201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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