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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自治区普通高校“优秀大学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5-03-20     点击量:

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度全区普通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活动的通知》(内教学工字〔2015〕8号)文件精神,近期将开展我校2014—2015学年度自治区“优秀大学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根据本通知精神,必须严格掌握标准,按照评审条件和比例确定人选,做好本学院评选工作;

二、评选推荐范围

内蒙古师范大学2015年7月前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及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含2014级学生)。

三、各学院确定名单后,要在本学院公示三天,如无异议,最后将“内蒙古自治区高校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花名册”电子版发送到邮箱wanghuichun@imnu.tupianbb.com,由各学院学工办将登记表纸质版二份、花名册纸质版一份(加盖公章)报送学生工作与就业指导处学生教育管理科,截止日期为2015年3月26日前, 逾期不予受理。

四、评选条件

1、优秀大学毕业生

①符合《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度全区普通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活动的通知》中“优秀大学毕业生”的评选条件;

②荣获一次校级一等奖学金和一次校级二等奖学金以上奖项者,或连续三年荣获二等奖学金。

2、三好学生:

①符合《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度全区普通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活动的通知》中“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

②在2013—2014学年度奖学金评比中,荣获一等奖学金。

3、优秀学生干部:

①符合《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度全区普通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活动的通知》中“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条件;

②在2013—2014学年度奖学金评比中,荣获“优秀学生干部”或“一等奖学金”的学生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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